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要紧抓“夯实信用基础能力、提升信用监管水平、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主要指标,到2025年,建成与东莞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可感知、可获得、高效运行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全力打造东莞“讲诚信、守诚信、重诚信”的城市信用品牌。
“十四五”时期是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进入规范化、数字化、信息化轨道的重要时期。《规划》提出,东莞将全力争取高标准建设“一网一平台三应用六系统”。“一网”指“信用东莞”网站;一平台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三应用指“i莞家APP”信用端、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六系统指信用依法奖惩信息管理系统、信用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系统、个人公共信用积分管理系统、政务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全国“信易贷”东莞系统。
东莞将积极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持续优化升级平台系统功能架构,加快提升平台系统的信用大数据智能应用水平。借力平台支撑、数字赋能,运用平台优势推广信用信息在“企业画像”、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风险研判、融资授信、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等方面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共享应用,建立多元的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体系,深挖信用数据的价值,让信用从无形转为有形,形成“守信畅通、失信受限”的信用应用格局,努力开创信用便民利企新局面。
市场化的信用服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创新和广泛运用;要引入有资质、实力强、信誉高的信用服务机构来莞提供信用服务、开设分支机构,发挥好优质机构的“鲶鱼效应”;要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信用服务机构监管体系,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规划》还提出了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举措、核心领域和重点任务,即强化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奖惩、信用修复、失信治理、商协会助力“七大”关键举措,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四大核心领域,谋划共27项信用建设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信用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助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规划》,东莞还将探索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间的信用合作机制,促进信用信息开放共享、企业联动监管、信用评级结果互认、信用服务、人才培养等联动合作。
此外,《规划》还就强化应用、示范引领作出安排部署,将大力推行“信易贷”,加强重点民生、政务服务领域信用激励场景建设;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形成大数据分析预警、产品追溯、先进制造企业品牌、基层社会治理、滨海湾新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非公企业“党建增信”六个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推广的特色应用工程,推动信用建设和社会治理相结合,高效服务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撰文】龚菊 郭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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