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万元,延年益寿保健品带回家,还是万元,年化20%收益带回家,如此“钱景”怎不令人心动?珠海这一养生又返利的骗局,引来32名平均年龄70岁的老人投资“入坑”,非法吸收款项达148万余元。
近日,经过珠海市香洲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最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并被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集资款1064100元。
开大会、画大饼,多名老人被骗
2017年8月,某年公司在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开展所谓“万人代言活动”。经人介绍,被告人王某经营的蟠桃公司成为某年公司“万人代言活动”的珠海经销商。
被告人王某在酒店包下会议厅举行宣传活动并多次在蟠桃公司组织宣讲会,向老人们介绍:每投资10000元就送某年公司可服用一年的“氨基酸”“骨质宝”产品,成为“代言人”。“代言人”只需坚持每天服用产品,并向朋友宣传产品疗效,每月就可轻松领取“代言费”300元至1000元,累计领至12000元为止。当然,被告人王某每发展一名客户,也会获得某年公司相应奖励。
给甜头、诱投入,“钱途”黯淡方醒悟
既能养生保健,又有高额收益,被告人王某的宣传说进了老人“心坎”里。
老人们呼朋引伴竞相“投资”,32名老人陆续投入148万余元,其中最多的投了50万元,最少的也投了1万元。至于宣传里说的“氨基酸”“骨质宝”,领不领、吃不吃,都是随意就好。
最初的几个月里,老人们确实如愿领到“代言费”,有人3个月领了1000元,也有人7个月领了46000元,一看真有回报,有的老人还追加了“投资”。然而,好景不长,从2018年4月起,老人们发现再也没有收到过所谓“代言费”,比起“总投入”,32人总共收回仅42万元。2019年7月,被告人王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年公司的万人代言项目,以投入资金购买产品获得所谓代言人资格,每月领取代言费实质是领取投资人投入金额的回报。该项目是一种变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已经扰乱了金融秩序。被告人王某通过宣讲会等方式宣传某年公司的万人代言项目,并直接收取32名投资人的款项,数额达到148万余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及犯罪数额,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王韶江
【通讯员】苏倩雯 李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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