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调解故事||陆亭桔:从法律援助律师到人民调解员

深圳司法
+订阅

2021年3月,我首次以法律援助律师的身份从事调解工作。刚开始我对于调解员这个新身份感到有些紧张,担心自己调解经验不足,无法胜任这项工作。幸运的是负责调解工作的资深调解员们都非常热心,总是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给予支持。

参与调解工作一段时间以来,我明白了调解是一项实战性很强的工作,不同的案情、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情绪和需求都需要调解员采用不同方案,随机应变,因时制宜。

在调解工作中接到过不少劳资纠纷案件,引起纠纷的原因很多,但最终的结果,无非是解除劳动合同和结算工资及各项补偿问题,因此我认为标的额不大的案件调解难度也不大,但是在实际调解中我才发现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容易。

比如在与某企业首次沟通的过程中,企业直言拒绝调解,控诉员工在职期间的各种不尽职不尽责的情况,扬言要给员工一点处罚。

我冷静思考之后,再次尝试与公司方沟通,引导他们陈述案件情况,与之共情,让其在倾诉过程中释放压力与不满,理清思路,逐步放下抵触情绪,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的观念,并获得了公司方信任,对方接受了调解。随后,我陪同员工一起前往公司进行调解,最终该名员工顺利拿回了欠薪。

但是,并非所有案件都需要快刀斩乱麻, 要采取迂回的方式,以退为进。比如,不少婚姻家庭纠纷中,当事人斩钉截铁地表示一定要离婚。接到该类案件时,我一般先确定双方当事人是否都愿意调解,提供足够时间让当事人尽情倾诉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同时挖掘引发矛盾的原因,进而评估彼此的感情基础,在确定好调解要点后,从心理学的角度让他们重新定位各自在婚姻中的角色,引导双方共同回忆当初的甜蜜,让他们给幸福一次机会,重新经营两人的婚姻。

而对于一些无法挽回的婚姻,也要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及身心成长健康的角度出发,更多地从人性、伦理道德、社会责任的角度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建议双方在好聚好散的基础上做好善后工作。

有些案件中,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更有利于让当事人信服,从而促成双方的调解。例如此前办理的一件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案件,双方都同意调解,但对调解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多次沟通后,我发现根本原因在于被告对原告所受的损失已做过估算,而原告对赔偿的项目不了解,难以做出决定。因此,我简明扼要地给原告分析案件情况,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可 赔偿 的项目和依据进行核算,让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范围做到心中有数,再向原告解释调解和诉讼的区别,让当事人了解到诉讼不仅要付出时间、诉讼费和律师费用上的成本,还要承受一定风险。但选择调解,在原告可主张的赔偿金额的基础上稍作让步就能快速拿到赔偿款,以此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律师这种专业的法律知识宣传,也有利于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懂法用法,遵纪守法,选择高效的问题解决途径。

每个案件的调解,既是调解员的心血所在,也是非诉解决机制的价值体现。通过调解,不仅帮人们快速解决切身困难,也减少了法院的对抗性诉讼,形成一个双赢局面。于我而言,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纠纷调解,通过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多打开了“一扇窗”,更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我将继续参与调解工作,积极为当事人化解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作者:陆亭桔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