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我首次以法律援助律师的身份从事调解工作。刚开始我对于调解员这个新身份感到有些紧张,担心自己调解经验不足,无法胜任这项工作。幸运的是负责调解工作的资深调解员们都非常热心,总是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给予支持。
参与调解工作一段时间以来,我明白了调解是一项实战性很强的工作,不同的案情、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情绪和需求都需要调解员采用不同方案,随机应变,因时制宜。
在调解工作中接到过不少劳资纠纷案件,引起纠纷的原因很多,但最终的结果,无非是解除劳动合同和结算工资及各项补偿问题,因此我认为标的额不大的案件调解难度也不大,但是在实际调解中我才发现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容易。
比如在与某企业首次沟通的过程中,企业直言拒绝调解,控诉员工在职期间的各种不尽职不尽责的情况,扬言要给员工一点处罚。
我冷静思考之后,再次尝试与公司方沟通,引导他们陈述案件情况,与之共情,让其在倾诉过程中释放压力与不满,理清思路,逐步放下抵触情绪,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的观念,并获得了公司方信任,对方接受了调解。随后,我陪同员工一起前往公司进行调解,最终该名员工顺利拿回了欠薪。
但是,并非所有案件都需要快刀斩乱麻,
而对于一些无法挽回的婚姻,也要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及身心成长健康的角度出发,更多地从人性、伦理道德、社会责任的角度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建议双方在好聚好散的基础上做好善后工作。
有些案件中,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更有利于让当事人信服,从而促成双方的调解。例如此前办理的一件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案件,双方都同意调解,但对调解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多次沟通后,我发现根本原因在于被告对原告所受的损失已做过估算,而原告对赔偿的项目不了解,难以做出决定。因此,我简明扼要地给原告分析案件情况,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可
每个案件的调解,既是调解员的心血所在,也是非诉解决机制的价值体现。通过调解,不仅帮人们快速解决切身困难,也减少了法院的对抗性诉讼,形成一个双赢局面。于我而言,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纠纷调解,通过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多打开了“一扇窗”,更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我将继续参与调解工作,积极为当事人化解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作者:陆亭桔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