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我市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继续按0.1%、0.2%、0.3%、0.4%、0.5%、0.6%、0.65%、0.7%执行。2024年7月1日后,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按粤人社规〔2021〕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省有关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20%。今后,国家和省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缴费费率政策有调整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结合我市近三年来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等情况,经询我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了我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包括:(一)建筑业;(二)制造业;(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许可领域。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各行业协会、各大中型企业可在我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范围内申报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