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以及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深入谢鸡镇、新垌镇、云潭镇等镇,对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
当天,督察组针对各镇(街)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尤其对是否存在宅基地审批不规范、建房前中后监管缺失等违法违规建房问题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就督察对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就地通报,对存在问题一一指正,并落实整改责任。
据悉,高州在4月中下旬便已经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常态化督查的通知。通知明确,高州正式成立联合督查组,并从4月19日起,对各镇(街道)进行常态化督查。
其中,重点将就各镇 (街 )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小组、指导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工作的相关文件;各地实行 “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后台审核、一张表格 审批”工作机制开展情况;施工管理中,“建房验线”“挂牌施工”“安全施工”“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具体开展情况;镇级政府、村委会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宣传情况;镇 、村各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情况五大方面进行常态化督查。
同时,加强情况调度,每月统计各镇街宅基地审批和宅基地违法建设处置情况。对月审批进度缓慢的镇街进行现场了解,并将情况反馈镇街领导,督促加快整改,督促镇街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对宅基地的申请审查监管到位。
近段时间以来,根据《茂名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实施意见(试行)》和《茂名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指导意见》,高州全面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高州制定了《高州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细则》理顺了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明确了镇街为重要责任主体,明确市直各部门和镇街各相关股室的职责。同时完善了申报审批的相关表格,尽可能地简化宅基地审批流程,方便工作人员操作,方便群众申请办理。
成立了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府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召集人,市委编办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全市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及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
同时,高州举办了违法用地“消存量,减增量”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了茂名市农业农村局业务骨干在会上就《茂名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实施意见(试行)》进行解读。组织农办主任就《高州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控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培训,进一步厘清了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以及各镇街自然资源所、村建办、农业农村办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管理职责。同时,通过派发宣传单、张贴标语、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共发放《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法规资料汇编》600多本。
据悉,2021年,高州市共审批农村宅基地2453宗,总占地面积440.72亩;发现违法宗数360宗,处理359宗。今年来,共审批农村宅基地668宗,总占地面积120.11亩;发现或受理违法宗数81宗,已处理宗数80宗。
【撰文】邱茜
【通讯员】龙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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