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坡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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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本院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向本院申请立案、来访、递交诉讼资料等事项的,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平台(https://ssfw.gdcourts.gov.cn/)进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出行,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办理:当事人请选择网上立案平台(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或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 court.gov.cn)进行网上办理或在微信中搜索“广东移动微法院”或“粤公正”小程序,根据提示提交立案申请。提交信访材料请选择湛江信访局网上信访平台(http://www.zjxfj.gov.cn/portal/)进行网上办理。

2、跨区域立案: 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3、邮寄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诉信访材料。具体邮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97号,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759-3966833。

4、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可通过受理案件通知书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相应庭室邮寄提交。

二、如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无法正常参加诉讼活动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相应庭室申请延期开庭,或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

本院将继续全力以赴开展线上网络查控和事项委托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因防疫措施原因对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的负面影响。

近期原则上不接受人员旁听本院的案件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庭审直播的,相关人员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观看直播。

三、请到本院办理业务的有关人员遵守下列指引:

1、请提前准备好粤康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亮码检查。

2、行程码虽显示为绿码但带“*”号的各类诉讼参与人,请于开庭前三天与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联系说明情况。

3、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者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不得进入本院办理事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暂缓进入本院。

4、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因疫情形势变化不定,湛江市卫健委、坡头区卫健局有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确需现场办理诉讼事宜的人员,请您提前拨打我院防疫咨询电话0759-3966800,了解最新防疫政策。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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