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四处漏水,自己还要在外面租房住?近期,韶关始兴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业主罗先生夫妇就碰上了这样的糟心事。
据了解,罗先生夫妇是始兴县某小区的业主,某天,罗先生发现自家的入户花园靠墙边的共用排水管出现漏水情况,导致家中地漏反冲、墙壁漏水、电线跳闸、全屋泡水,墙面、地板、衣柜等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由于房屋损害不能居住,夫妻二人不得不在外租房。随后,罗先生夫妇向物业公司反映了问题,但物业公司并未妥善处理,两人只好向县住建局反映了此情况。罗先生夫妇表示,始兴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到自家房屋查看后,确定楼顶排水管道存在漏水,是由于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在楼顶施工不当,导致家中水管破裂。因无法就排水管漏水造成的损坏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在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后,罗先生夫妇将物业公司起诉至始兴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房屋损失2.49万元及租金损失1.5万元。
诉讼过程中,罗先生夫妇申请由法院委托资质部门对涉案房屋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及对漏水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经摇珠,始兴法院选定了两家公司分别进行鉴定和评估。鉴定过程中,由于原告对漏水原因的鉴定未缴纳相关的鉴定费用,涉案房屋漏水原因的鉴定终止,后评估公司作出评估结论:房屋漏水导致业主财产损失的评估价值2.49万元。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虽房屋漏水原因鉴定终止,但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书在现场勘查状况中已经查明:“……经过现场查勘,由于楼顶通往地面的落水管破裂漏水到室内,导致装修及家具等财产受损价值的评估鉴定”,由此可以证实,原告所有的涉案房屋漏水不是自身房屋的原因引起,庭审中,被告亦认可涉案房屋漏水是由于落水管破裂,对此事实,始兴法院予以确认。原告与被告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对楼顶通往地面的落水管负有维护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落水管破裂导致涉案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理由充分、证据充足,法院予以采信,被告应按上述报告的评估价格2.49万元赔偿给原告;至于原告诉请的租金损失1.5万元过高,与当地的经济水平不相符,且也没有提交发票及相应的租房合同予以证实,考虑到原告对涉案房屋受损部分进行修复需要时间,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法院酌定被告支付原告一个月的租金1500元。综上所述,始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物业公司支付原告共计2.64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近年来,因为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除了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正常老化造成漏水外,还有一部分是业主或物业公司使用或装修不当导致的。业主在装修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造成房屋损坏,物业公司也应当做好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公共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公共设施出现状况导致业主的财产损失。如果是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养护、维修等服务不到位导致业主财产损失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李小环 谢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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