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起!梅州一企事业单位违法《网络安全法》被处行政罚款1万元

南方+ 记者

近日,梅州公安网警部门查处了一起企事业单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案件,是梅州第一起按照《网络安全法》对企事业单位启动行政罚款的案件。

3月29日,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对辖区内网络相关行业巡查时发现,梅江区某学校网络存在诸多网络安全问题。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组成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小组,会同梅江分局网警大队民警先后三次进驻该校开展溯源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经调查,该校未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未对网络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等安全技术措施、未按法律规定留存不少于六个月的网络日志,该校网络安全隐患突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梅州公安网警部门按照《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学校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据了解,为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4月19日,网警部门曾组织辖区部分学校在梅江公安分局五洲派出所开展网络安全培训,重点讲解当前面临的网络安全形势,从账号安全、病毒防范等方面进行了授课,提高企事业单位用网安全,增强自护能力。

网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行政执法为契机,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多维度检查行动,建立网络安全保护良好生态,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古丹妮 凌如汕

编辑 邱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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