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海鲜的小伙伴们请注意!
从5月1日起
湛江全面进入休渔期
一直持续到8月16日
为期3个半月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1号)等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制度,2022年,广东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海洋伏季休渔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共3个半月。
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全省应休渔船23026艘
免休渔船2730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将严格开展执法检查
严厉查处各类违反休渔规定的行为
确保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
举报电话:020—84412023
休渔期间,湛江海警执法员深入辖区渔排、港口、码头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讲伏季休渔相关政策、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广大渔民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国家伏季休渔制度,自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下一步,湛江海警局将强化辖区重点海域执法巡查管控,加强与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并适时加大摸排力度,预防和制止休渔期辖区内渔船违规出海作业,消除涉渔重大风险隐患,严防疫情海上输入,维护辖区渔业秩序和渔区社会稳定,保障平稳安全渡休。
来源:南方+ 粤海综 湛江海警局 湛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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