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被责令关停整顿还偷偷营业?那就罚!

宜居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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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落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仍有个别商家,明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了经济效益,无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置公共安全于不顾。近日,石龙一家游泳健身场所——东莞市纳德游泳健身有限公司,因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且拒不整改被执法人员责令停业整顿。然而该场所负责人却抱着侥幸心理,表面上关门停业,暗地里偷偷营业,最终由公安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4月26日,我们检查这家游泳健身馆时发现有两名工作人员以及两名顾客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58号)》: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等密闭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和进入该类场所的顾客均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其违反相关规定,我们对其予以停业整顿处理,需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石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4月27日,当执法人员对该游泳健身场所进行复检时,本该停业整顿现场却发现仍然有顾客在场所内游泳。据小编现场观察发现,该游泳健身场所虽然正门处于关闭状态,但是侧门却悄悄打开。场所负责人引导顾客从侧门进店,偷偷营业。对此,执法人员对该场所所有人员登记信息后,移交给公安对其进行处罚。

正门关闭

侧门打开

据了解,早在4月15日,执法人员对其开展检查时发现场所内存在工作人员每日测温记录不完善、未按要求落实消毒清洁,以及工作人员和部分顾客未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漏洞执法人员已对该场所张贴《责令整改通知书》

由于该场所屡教不改、拒不整改,甚至无视防疫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拒不整改、未落实防疫措施的商铺、场所,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采取15日以下拘留;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石龙镇相关部门将继续对辖区范围内沿街商铺、场所开展“全覆盖、地毯式”联合执法检查,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出品|石龙融媒体中心

文、图、编|朱梓佑

校|钟旻诺

审|张雯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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