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公安厅“粤居码”推广应用工作部署,通过“粤居码”动态掌握实有人口流动规律,构建“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即日起火炬开发区全面启动“粤居码”推广应用工作。
▼为加快推广“粤居码”,提高居民群众在粤生活工作的便利度,4月27日上午,火炬开发区召开推进“粤居码”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
▼会议要求:
要把“粤居码”推广使用当做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推进落地,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加快“粤居码”的推广使用。
要再发力再动员,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粤居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营造氛围。
要压实责任,扩大“粤居码”的使用率、覆盖率,加强对“粤居码”使用的培训,将“粤居码”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本月起,火炬公安将重点在全区出租屋内推行“粤居码”推广应用工作,下一步将在全区重点场所、商住小区等全覆盖推行“粤居码”使用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推工作。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刘国良参加会议。
(房间码样式)
(楼栋码样式)
目前,公安部门已在辖区部分建筑物内张贴楼栋及房间的地址码,请入住对应房间的人员,按以下操作扫码登记入住信息:
第一步:用微信扫一扫贴在房间门前的二维码(也可以直接扫建筑物楼栋码,选择实际居住的房间登记入住信息)
第二步:系统内认证(如原已完成微警认证的可忽略此步骤)
第三步:按要求填写带※的信息
第四步:实名认证
第五步:完成微警认证后填写入住登记。如属租赁房屋,暂(居)住所可选“租赁房屋”(可根据实际居住房屋类别选项),如属务工,暂(居)住事由可选“务工”(可根据实际暂(居)住事由选项),点击确认入住。
第六步:申请入住成功即可。
法律
链接
屋主或托管人需承担治安责任,督促入住人如实自主申报居住信息,日常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强租凭房屋的治安管理,不定期开展排查行动,对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履行治安责任等在关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违法行为或未履行治安责任的,如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中山火炬融媒体中心
美编:高一瑞
责编:赵攀峰、田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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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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