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韶关市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着力提升党建引领行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公证积极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防纠纷、解难题作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日,韶关市印发《韶关市司法局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方案》,推出公证积极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防纠纷、解难题10条措施,提出到2022年底,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得到普遍落实,探索推广告知承诺制度,使群众关注的办证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个别公证办理事项难繁慢的局面明显改观;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公证预防纠纷的功能进一步彰显。
以下是10条措施具体内容:
一、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积极推行预约办证、网上办证,推出代办产权证、涉外公证代办认证业务,提供多样化送达服务;探索推进人口基本信息、婚姻、收养、不动产登记、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等办理公证所需数据的共享和在线查询核验,促进公证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推进公证改革。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把公证体制改革摆上重要位置,创造性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积极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编制备案制、绩效工资奖励分配、企业化财务管理“三项”改革政策,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规范建设,以制度供给增强公证行业吸引力和从业人员内生动力,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二、落实便民措施,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全市各公证机构对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实行“跨省通办”,切实提升公证服务便捷度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中小微企业开设公证“绿色通道”,对扩大融资、资金周转等事项实行“一对一”服务。加大对“个转企”的服务力度,为“个转企”工商户涉及的出资、转营、股份代持、资产确认等事项提供公证支持和延伸服务,切实保护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益;通过办理租赁合同、保全证据、公示、送达、提存等公证业务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存证据,维护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正当权益,防止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转化为诉讼中的不利地位;通过专题宣传、实务讲座、咨询解答等方式,引导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维权。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公证工作机制,加强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工作。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公证措施。关注中小股东自身依法维权、权利救济以及面临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政策制度保障等问题,深入了解中小股东的公证服务需求,为中小股东实现自身合法利益提供优质服务和法律保障。
五、推行“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公证需求。进驻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支持有条件的公证机构,通过开展巡回办证和定期办证等方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广大群众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公证需求。
六、充分发挥公证证据效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介入民生领域,办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公证事项,为公民处置财产、确认权利、维护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合同协议、保全证据、提存等业务开展,积极介入服务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公证手段切实保护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七、聚焦司法行政主业,整合服务资源。通过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切实加强公证机构与法院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配合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完善相关侵权行为仲裁和民事诉讼制度。
八、下沉基层服务,开展“零距离 面对面”的公证普法宣传。派出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深入农村和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家事法律服务咨询及《民法典》宣讲。通过“零距离 面对面”的公证普法宣传,解答群众关于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订立遗嘱、意定监护、居住权、老年人权益的保护等家事公证法律问题,通过精准普法使基层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自身所面临问题。
九、以人民为中心,开展个性化公证温情服务。一是对孕妇、行动不便、老弱病残人员、现役军人提供优先办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减免公证费,向年老体衰、身体确有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以需求为导向,根据个案开展代为调查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腿、零跑腿。不断拓展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办理家事遗嘱、温情遗嘱、意定监护及相关业务。二是优化窗口设施,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便民药箱,免费提供饮用水、无线上网、手机充电等日常生活服务。在窗口醒目位置公示办证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电话,设立便民指示牌、咨询台。
十、加强工作保障,确保优化公证服务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采取更加精准的举措,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优化公证服务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要按照规定针对本地区落实推进公证改革和服务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善于发现培育基层公证工作改革创新做法经验,复制推广各类优化服务的先进典型。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公证法律制度、程序规则,宣传公证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保障民生的做法、案例和成效,讲好公证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公证、了解公证、认可公证的服务价值,为公证事业规范建设与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张晓华 刘权海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