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安踏商标?|东莞法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商标权篇】

南方+ 记者

为积极响应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东莞法院评选出202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宣传案例,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含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及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案件。

本次案例评选重在突出案件的宣传意义,体现东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在维护品牌价值、助力营商环境、加大知产保护力度、关注民生问题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商标权】篇。

案例一

网店服装盗用名牌商标

须以三倍获利价格赔偿

菲拉格慕公司是第G630447号、第16551787号、第G668383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是文字标识,核定使用商品为服装等,注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2日。菲拉格慕公司主张零零公司在网店上销售的衣服使用了其上述注册商标,侵犯其上述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菲拉格慕公司在一审起诉时即明确请求惩罚性赔偿,并明确赔偿数额和计算方法为侵权人因侵权所获收益的3倍。此外,菲拉格慕公司在本案主张的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及核酸检测费用等。法院最终判决零零公司赔偿菲拉格慕公司包括维权合理开支在内的损失共257916元。

法官说法:

本案在认定侵权行为后,就认定零零公司赔偿金额、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标准上均有所突破。综合考虑零零公司的侵权情节,按其因侵权所获利益金额的三倍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支持了合理的维权费用。本案适用了惩罚性赔偿标准,可以加大侵权者的违法成本,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值得在类案中进行推广,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案例二

商标变形“蹭”安踏热度

“山寨”公司须赔偿50万元

涉案第6541035号、第5604927号的商标注册人均为安踏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包括服装、运动衫、T恤衫、婴儿全套衣、游泳衣等。2002年3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相关文件,认定安踏(福建)鞋业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运动鞋商品上的“安踏”商标为驰名商标。安踏公司主张天矛公司、纤伽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运动服上使用了与上述商标近似的标识,侵犯了安踏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审理认为,安踏公司涉案商标通过广告宣传、赞助重大体育赛事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且本案侵权方式为生产及网络销售,侵权范围较广,故最终判决天矛公司、纤伽公司、王某銮连带赔偿安踏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500000元。

法官说法:

安踏公司作为国内知名运动品牌厂商,其涉案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天矛公司、纤伽公司在自身拥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未规范使用其商标,而是进行变形使用,所使用的标识与安踏公司涉案商标构成近似,相关消费者在购买被控侵权产品时会产生误认和混淆。法院最终考虑销售数量及获利较大、网络销售等侵权情节以及安踏公司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等因素情况下作出了判赔。

【记者】于羽佳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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