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讼监督质效提升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04人,不捕1069人。共决定起诉2461人,决定不起诉937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前五的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4.8%;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00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902人,占总提出数的94.96%。
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合计19件,针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10件次。
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共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0人,同期已纠正(含积存)23人;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活动提出纠正119件,同期已纠正119件;对监外执行活动提出纠正181人,同期已纠正179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9件,同期已纠正108件。
5、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1-3月,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0人。
二、民事检察办案力度加大,监督更加精准
■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1-3月,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5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5件(含积存)。
■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共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
■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共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件。
■ 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共办结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案件4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5件(含积存)。
■ 民事支持起诉情况。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2件。
三、行政检察能动履职,监督效果不断强化
1、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
2、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共办结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62件。共提出检察建议55件。
四、公益诉讼注重质效,办案数量下降
1、立案情况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5件,其中民事类立案36件,行政类立案199件。
2、诉前程序情况
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9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0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9件。
3、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期法院作出公益诉讼一审裁判4件,判决支持2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深化,特殊制度持续跟进
■ 审查逮捕情况。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4人。
■ 审查起诉情况。共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4人。
■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开展社会调查208次,对37人开展犯罪记录封存。
六、着力侵害知识产权类案件办理,注重办案质效
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72人。
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持续推进
1、共接收群众信访985件,“7日内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均实现“双一百”。
2、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2件,经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7件。
3、开展国家司法救助8件,发放救助金51.421万元。
八、检察履职护航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27人,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7人。
▌ 来源: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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