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惠阳】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不戴头盔罚款10元

惠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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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相关《条例》,电动车和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将被罚款10元。

一直以来,为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坚持在各交通路口,派出警力督促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做到戴头盔出行,着力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记者在金惠大道路口看到,交警部门设置了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点,对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宣教室队员 林文萃:目前为止还是存在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现象,主要是有些家长接送小孩,往往家长自己戴了,没有给小孩准备儿童头盔;或者搭载乘客时,没有让乘客戴头盔。遇到这些情况,我们以教育为主,让他来我们宣教室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扫码登记相关个人信息。7月1日开始,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没有戴头盔,将处以10元罚款。

据了解,不少接受教育的驾驶员表示,没有戴头盔是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直到看完警示片中血淋淋的案例后,他们才意识到没有戴头盔的危险。通过宣传教育,让驾驶员们提高安全意识,主动做到戴头盔出行。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宣教室队员 林文萃 :来学习的驾驶员都是比较能接受我们的教育的,很多驾驶员学习后,就会推着电动车走,买了头盔再开车。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规,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车都要佩戴头盔,做文明出行的惠阳人。

惠阳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黄坤 李俊杰

编辑:朱光阳 黄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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