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阳春公益诉讼跨域合作,共护母亲河

南方+ 记者

漠阳江发源于阳春市河㙟云廉洒山西南,干流长达199公里,流域面积6091平方公里,是工农业生产和广大群众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是阳江人的母亲河。为让漠阳江水健康流动,2018年12月,阳江市出台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标志着漠阳江流域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跃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深化溯源治理,保护和改善漠阳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城、阳春两地检察院联合广东省渔政总队江城大队开展海洋生态保护首次巡查活动。

4月20日下午,三个单位组织10名干警及执法人员组成巡查队伍,前往漠阳江出海口对水产资源保护及周边水生态环境进行实地察看,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为制定更加细致全面、务实有效的联动协作机制夯实了工作基础。

巡查结束后,两地检察院联合召开了“同心齐发力 共守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交流座谈会,会议围绕如何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共同守护漠阳江母亲河进行了深入探讨。

江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表示,共同守护漠阳江意义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和艰巨性,对标阳江全面推进漠阳江水资源保护、绘就绿水青山画卷的美好目标愿景,检察机关任重道远。江城、阳春两地一水相连,两院需联动发力,上下游统筹共治,建立“护水为本+由水及岸+点面结合”的源头性、综合性、系统性监督治理模式,实现“1+1>2”的效果,适应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阳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昌念指出,江城、阳春同饮一江水,两地检察院要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漠阳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宣传,凝聚社会共识,为更好保护漠阳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江城、阳春检察院将围绕漠阳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签订协作机制,优化工作举措,推动该项工作落细、落实、落优。同时,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效,打造一批筑牢漠阳江健康环境屏障的精品案件、典型案例,有力推动漠阳江流域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持续优化,不断提升阳江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的“颜值”和生态宜居水平。

【全媒体记者】张俊

【通讯员】梁新灵 阮保铭 杜秋颖

编辑 李明秀
校对 谢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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