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打赏主播2万多,给孩子手机上网课的家长要小心|南周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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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应该加强孩子的金钱观教育,让孩子能明白金钱的意义,避免其乱花钱。同时要限制孩子对金钱的接触。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辛省志

责任编辑|陈斌

疫情防控之下,不少地方的学校采取了居家上网课的方式。然而,有些“熊孩子”拿到家长的手机后,上网课之余,还巨额打赏主播。

据报道,近日,江苏苏州太仓市李女士的儿子小唐在家上网课,李女士就把自己的手机给了他。结果,小唐利用手机上的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分220多次在某直播平台上充值,向游戏主播打赏,两天就打赏了2万多元人民币。好在,李女士报警后,警方以监护人身份与直播平台沟通,在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后,直播平台退回了全部充值款项。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巨额消费的事件层出不穷,甚至花费数十万元的报道也时有出现。这些熊孩子们有的打赏主播,有的买游戏道具,花的自然都是父母的钱。

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是很清楚的。民法规定,除了少部分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到18周岁)。他们的民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当然,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买点文具或者小零食,不需要获得家长同意或追认。但是在网络上动辄充值打赏上万元,显然不能认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但是到了现实中,就很容易扯皮。平台往往以“账号是成年人注册”等理由,否认是未成年人消费,拒绝退款。而家长要证明是未成年人充值,则面临着极大的难度。尤其是像李女士这样临时把自己的手机给儿子用来上网课的情况,就更难证明是未成年人打赏了。

这对学生家长来说也是一个警示。从根本上说,家长应该加强孩子的金钱观教育,让孩子能明白金钱的意义,不是一串数字,而是代表父母的辛勤劳动,以避免其乱花钱。同时要限制孩子对大额金钱的接触。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给孩子用一个单独的设备上网课,这台设备上不要绑定任何银行卡等支付信息。如果没有条件,只能把家长的手机临时给孩子上网课,那务必要做到不要告诉孩子支付软件的支付密码,并且关闭免密支付功能,以免孩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乱花钱。同时最好开启短视频等软件的青少年模式,以免孩子看到不适合的内容。

有些手机还有“分身”功能,用不同密码解锁进入不同分身,其中的应用是完全独立的,就像一台完全不同的手机一样。在一个分身中设置好孩子能用的软件,只告诉孩子进入这个分身的密码,就能避免孩子接触到自己常用的软件。善用这些功能,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当然,直播平台、游戏平台等也有责任在用户消费时确认其是否为未成年人。早在2020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发布了有关文件,要求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而且要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这在技术上并不困难,只要在用户消费时通过刷脸等方式认证,就可以避免未成年人在成年人的账号下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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