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面临破产清算,昔日明星公司赛百诺有望重组

南方+ 记者

记者4月22日从人民法院公告网、天眼查等渠道获悉,因法院日前已受理控股股东破产清算案件,深圳市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赛百诺)有望未来重组,重新恢复正常运营。

赛百诺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是深圳市南山区,是中国基因治疗产业领域的开拓者,一度是深圳明星科技公司,后来公司出现管理不善和股东矛盾,成为创业圈的关注案例,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16年停业。目前,赛百诺控股股东同济奔达持股63.25%。

人民法院公告网官网

人民法院公告网官网

根据人民法院公告,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马策的申请于2022年3月3日裁定受理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湖北季梁律师事务所为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该院同时认为,“综合考虑赛百诺公司所持有的专利技术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且具有较大的社会价值,将来上市后可能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不宜破产,被申请人同济奔达公司作为赛百诺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利于赛百诺公司实现重组获得新的资源与资金,促进赛百诺公司今后发展。”

天眼查相关信息

天眼查相关信息

同时,该院也发布了一份决定书,指定湖北季梁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按照规定,管理人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指定财产状况报告;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

天眼查相关信息

天眼查相关信息

决定书称,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5月2日前,向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决定书补充,该院定于2022年5月18日9时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赛百诺官网

赛百诺官网

赛百诺公司自主研制开发的产品重组Adp53腺病毒注射液(今又生/Gcndicine)于2003年10月16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2004年1月20日获得准字号生产批文,2004年3月11日通过药品GMP认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获得官方批准上市的基因治疗新药,使基因治疗作为肿瘤治疗的新疗法应用于临床。

据一名债权人介绍,在资产评估过后,明确了奔达资产债务,就进入债务清算环节,进展如何主要看法院和债权人推动情况。

【记者】李荣华





编辑 文海燕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