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棚影响房屋采光?法院:拆除棚舍排除妨碍|淼法拍案

三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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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紧挨自家房屋搭建棚舍,

影响房屋采光、通风怎么办?

一气之下,

村民阿强将邻居陈某的棚舍围墙推倒。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邻居之间应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近日,三水法院审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依法判决陈某将距离阿强房屋西边1米内搭建的棚舍和围墙拆除,阿强向陈某支付赔偿款3000元。

案情回顾

1992年2月22日,阿强为自己位于佛山市三水区某村的房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不久,陈某在阿强房屋的西边位置搭建了简易棚舍。2019年8月,因自家房屋采光、通风受到影响,阿强未经陈某同意,自行将陈某棚舍的部分墙体拆除。后陈某在紧贴阿强房屋的位置重新砌墙,并搭建棚舍延伸至阿强房屋西边的位置。

阿强以陈某搭建的棚舍影响自家房屋采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对棚舍进行拆除。陈某提出反诉,要求阿强赔偿毁坏其棚舍的费用。

阿强:

陈某搭建的简易房屋严重影响了我家的采光,也让雨水渗入地基,危害房屋结构安全。

陈某:

我家棚舍建造的时间晚于阿强的房屋。阿强在加盖房屋二楼时,就应该知道新建窗户会受到棚舍围墙的遮挡导致采光不足、排水差,应自行承担后果。而且,在我外出居住期间,阿强擅自将棚舍墙壁推倒,应对我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判决

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搭建的棚舍与阿强的房屋相邻,阿强的房屋合法建造并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即使陈某取得棚舍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但双方也应正确处理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陈某在棚舍部分已被拆除的情况下,在紧贴阿强房屋西边的位置重新砌有围墙,搭建棚舍并延伸,对阿强房屋的排水和通风、采光造成一定的影响,阿强主张陈某拆除其棚舍,合法有理,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陈某搭建的棚舍和围墙,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和处理,阿强将陈某部分墙体拆除,应对予以赔偿,故酌定阿强赔偿陈某3000元。三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法官提醒,不动产相邻权利人行使权利时,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方在为了自身利益进行搭建时,不仅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得对他人的正常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查看完整法条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来源:三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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