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钱用吗?
来找哥吧,‘躺赚’的那种”
中山横栏一名年轻小伙子
某天在网吧被一名男子搭讪
说是不用干活不用出力就能赚钱
这么好的路子谁不心动
事后,他很快获得2000元“佣金”
但没过几天
就被送进了派出所
……
经查,小伙杨某所遇到的“躺赚”,其实就是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售给洗钱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牟利。2月13日,警方经侦查,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杨某森、杨某。
据嫌疑人供述,2022年1月24日,其与杨某在中山市东升镇某路段将两人办理过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交由蓝某、骆某操作“刷流水”,通过该方式,获利1100元。
横栏警方继续深挖突破,于2022年2月13日14时许,在中山市东升镇某路段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蓝某和骆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收取银行卡进行跑分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3月,急用钱的廖某和韦某同样被男子梁某以“躺赚”引诱出借自己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收款交易金额超40万元,后廖某又介绍男子黄某出借自己银行卡,从中获介绍费200元。
3月31日横栏警方展开抓捕,在横栏镇三沙村抓获韦某、黄某以及介绍人廖某和梁某。
经审讯,韦某和黄某对其通过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分别获利4400元和1100元的行为供认不讳。梁某和廖某对其提供银行卡给他人分别获利6000元和2100元以及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走账跑分的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
横栏警方根据“断卡线索”
持续深挖打击
截至目前
一共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2人
刑拘36人
正因为他们出借自己银行卡
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途径实施诈骗
成为犯罪分子“帮凶”
其中牵扯到的被电信诈骗的受害者
远比这数字多
而更惊悚的数字是
案件损失金额高达400万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你听说过这个拗口的罪名吗?
如果你还不知道
就很容易触犯这一刑事罪名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符合以下行为
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4、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5、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7、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此外,《解释》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述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帮信罪”有何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 广告推广、支付结算 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示
大家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千万因为不要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来源 中山市公安局 广东普法 河南省反诈骗中心
编辑 张紫灵
审核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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