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正火热进行中。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帮助大家顺利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我们总结了以下工作提醒!
今年的截止期限快到了,需要做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的企业快快行动起来啦!
工作提醒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工作#
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工作提醒
生产企业存在2021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的,需在2022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生产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核销手册(账册)范围
2022年进料加工核销手册(账册)范围为生产企业2021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
办理时间
2022年4月20日前。
办理流程
1.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
2.生产企业将获取的反馈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口和出口情况核对后,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企业获取的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
3.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
4.生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次月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核销手续。
电子税务局流程指引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模块;
2.点击左侧【出口退税申报】,选择右侧序号8【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申请】的离线申报功能。
3.点击左侧【进料加工核销反馈】,右侧【所属年度】选择年份,点击【申请】按钮申请要下载的反馈数据;
再点击【查询】按钮,在明细数据【操作】列,点击【下载】反馈数据,建议下载最近三年的数据;
4.打开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在【进料加工向导】--【四 审核反馈信息接收】读入第3步下载的反馈数据;
5.读入反馈信息后,通过【进料加工向导】--【手(账)册核销信息】和【核销报关单明细】模块查询核对数据是否一致。
6.如数据核对无误,在【进料加工向导】--【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模块,录入手册号,其他数据系统自动生成。
7.如存在差异,在【进料加工向导】--【已核销手册海关数据调整表】模块录入差异数据,录入后回到第6步,对存在差异的数据,点击【修改】并按回车键,系统将自动重新计算数据。
8.在【进料加工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数据】模块生成申报数据
9.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数据自检】模块,上传进料加工申报数据,点击【自检】;
10、数据自检完成且没有疑点即可确认申报;
11、税务机关完成审核后,请将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反馈数据读入系统。
逾期影响
生产企业在2022年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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