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地图!韶关翁源县城部分区域实施分级分类防控措施

南方+ 记者

记者从韶关翁源县获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翁源县决定自2022年4月17日起对全县部分区域实施分级分类防控措施。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翁源县龙仙镇青年路西二巷路口以南1栋、2栋、以北1栋,机关幼儿园整园区,炬昇玩具厂(西二巷21号),青年路西五巷1栋划定为封控区,管理措施按照附件1执行,并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封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二、翁源县龙仙镇建国路—青年路—龙仙镇中心卫生院对面小路(青年路西三巷以北)—建国路万源酒店路口,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西四巷、西五巷区域划定为管控区,管控措施按照附件2执行。

三、建国路以南—建设二路以西—江下桥沿江路以东—翁源中学宿舍区—建国路以南(翁中桥)划定为防范区,防范区措施按照附件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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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县其他区域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行程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广大居民群众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做到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测体温。

五、各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不停供、不断档、不脱销,组织做好交通运力保障,确保群众必要出行需求。

六、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上述分级分类区域范围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

综合服务热线:0751—6972305;

封控区、管控区生活服务热线:0751—2866505(城南社区),18998652021(建设二路西五巷管控区),13415618417(青年路管控区);医疗保障热线:0751—8806120。

附件1:封控区管理措施

一、实行封闭管理。封控区设立卡口,关卡24小时值守。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普通社会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报社区三人组统筹安排,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二、严格管控措施。停止区域内的所有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

三、满足基本需求保障。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关心关爱特殊人群,日常必需物品由属地镇配送上门。

四、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处理和规范环境消杀。

五、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社区三人组”组成健康监测和服务团队,开展居家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指定医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医就诊服务。

六、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频次,24小时内落实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附件2:管控区管理措施

一、实施管控管理。管控区内设立卡口,仅保留少量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普通社会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报社区管控专班统筹安排,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管控区域内,设立若干个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内人员不可以流动到其他网格。居家隔离应符合条件,要佩戴口罩,避免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落实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餐饮场所暂停营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和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团、游艺厅)、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剧院、图书馆、棋牌室、密室逃脱、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校外培训机构、景区、博物馆、大型商场(不含生活超市)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区域内保留一定数量通风条件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员工不得离开管控管理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各类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展销促销会等活动和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三、做好人员管控。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若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对管控区内人员实施有效管控措施,对应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社区疫情防控办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民凭出行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出行,并确保错峰外出购置生活物资、领取快递以及接受核酸检测。

四、做好居家防疫。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清洁和消毒、餐饮具清洁和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做好基本需求保障。保障区域内的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居民提供服务,引导居民网上购物。可按需设置物资供应点、流动供应点以及外卖、快递临时暂存点,做到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重点特殊人群需求。

六、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处理,规范环境消杀,组织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社区三人小组”组成健康监测和服务团队,开展居家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指定医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医就诊服务。

附件3:防范区管理措施

一、实施闭环管理。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行。严格管控非本小区(村居)居民进出。

二、做好人员管控。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督促区域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防范区非必要不离开,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应佩戴口罩,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候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保障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转运、疫情处置和应急处置的车辆和人员通行顺畅。

三、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和卡拉OK、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洗浴中心、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区域内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

四、加强健康服务。落实“四个一”健康服务,指导居民自我健康检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辖区医疗机构加强发热病例监测。药店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禁止向健康码“黄码”人员销售《目录》药品。

五、加强环境卫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范永敬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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