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东莞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更新仲裁员名册的公告,决定聘任366名仲裁员,发布新的《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自2021年3月开始向广大民商事主体全面提供仲裁法律服务。
东莞仲裁委秉持“仲裁为民,仲裁惠民”的宗旨,践行“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
一年来,东莞仲裁委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东莞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好评。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经东莞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366名仲裁员,发布新的《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于4月15日公告起施行。本次聘任的仲裁员主要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东莞仲裁委员会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在服务东莞中心工作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全局上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致力做好“双统筹”,夺取“双胜利”,与社会各界携手同心,全力打造东莞法治建设和湾区法律服务的亮丽名片,为东莞立足“双万”新起点加快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贡献东莞仲裁的智慧和力量。
【记者】何建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