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在江门银保监分局指导下,江门保险业持续提升保险反欺诈工作质效,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2021年7月,江门银保监分局与江门市公安局签订《防范和打击银行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以打击保险欺诈为重点推动警保深度合作,并成功破获一批保险欺诈案件。2015年至今,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279宗,立案157宗,逮捕犯罪嫌疑人46人,刑事判决21人,取保候审8人,涉案金额约1.3亿元。
01
“黑律师”开假证明企图瞒天过海
细致调查还原事实经过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16年2月,保险公司R在收集人伤案件索赔资料时发现,前期探视信息描述伤者冯某荣为农业家庭户口,居住在台山市四九镇红星村,无外出工作经历。现提供的索赔资料显示该伤者居住于台山市四九镇长安街,且居住时间刚好满一年,诉求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因涉及农转非,且后期资料与前期登记存在不符的问题,保险公司R委派公估公司进行调查,经走访台山市四九镇长安街及周边,向周围群众及当地派出所了解,未发现关于李某波的居住信息。经公估公司人员与黄某波面谈,黄某波承认一直居住台山市四九镇上南村红星村内,案发后委托律师办理索赔,因自身不识字听从律师“建议”办理相关证明,其他事项一概不知。3月份公估公司出具调查报告,结论为伤者李某波一直居住在台山市四九镇上南村红星村,其后期提供居住证明情况不属实。该案件经台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采纳保险公司R提供的调查意见,驳回原告按照城镇标准索赔的诉讼请求,按实际居住地标准判决保险公司R赔付。
02
“移花接木”欺诈终未遂
“浪子回头”免牢狱之灾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16年3月5 日,保险公司R接到李某报案,称在江门鹤山市沙坪镇北湖公园路段发生撞树单方事故,本车右侧受损严重,无人伤,损失金额约10万元。保险公司R查勘员勘查后发现案件存在以下疑点:一是狭窄路段碰撞冲击力较大;二是散落的配件碎片与实际受损不符;三是存在损失配件丢失情况。对于上述疑问报案人无法自圆其说,希望私下给查勘员支付好处费作为报酬,让查勘员帮其处理案件。查勘员向报案人解释了骗保的严重性和后果,报案人起初表现抗拒,最终表示愿意放弃索赔,希望保险公司R不追究责任。
03
骗保“行家”首鼠两端
作茧自缚终服法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17年8月,保险公司R接到某纸厂财产综合险报案,称台风造成存货、设备及厂房受损,损失金额约550万元。因报损金额较大,且被保险人代理人陈某多次向保险公司R投诉,希望通过制造投诉压力迫使保险公司R按其报损金额理赔。保险公司R委派公估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代理人陈某曾在广东惠州作案,并代理当地企财险理赔,以投诉的方式逼迫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R收集信息后得知江门其他保险主体也遇到同类型的投诉,便连同其他保险机构代表到江门市金融局反映情况,并确认各保险主体的投诉人均为陈某。金融局组织保险主体向公安局报案,侦查结果确认陈某涉嫌造假骗保,后将其移交蓬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犯罪人进行了判处,有力打击了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净化了保险行业的风气。
04
“天鸽”无情人有意
鱼目混珠骗保惨入狱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18年2月,“反保险欺诈中心”收到会员单位反映,常某向保险公司R表示,如果向其支付20万元,就将某机电公司涉嫌保险诈骗的证据发给保险公司R。接到报案后,江门公安部门进行了缜密侦查,2017年8月—9月,辖区内遭受台风“天鸽”“帕卡”的袭击,该机电公司遭受财产损失,常某与许某健为获取高额的理赔款,二人商定采用夸大损失程度的方式骗取保险金,许某健还指定财务主管许某敏协助常某准备索赔资料,常某伙同许某敏共同使用假公章,伪造虚假资料等方式夸大台风对该机电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程度,向保险公司R索赔2403万元。案件经公安部门调查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常某、许某健、许某敏分别判处6年、6年、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10万元、5万元;上述机电设备公司犯单位保险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05
鱼目混珠企图欺诈
最后一场空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18年9月,保险公司R接到恩平某陶瓷公司报案,称台风造成存货、厂房等受损,损失金额约3000万元。保险公司R查勘后发现建筑物、存货存在夸大损失和以次充好的嫌疑,但厂方负责人坚持称损失均是本次事故造成。因损失金额较大,且存在争议,保险公司R委派公估公司进行调查,通过走访周边陶瓷厂和陶瓷协会,了解到该陶瓷公司半年前开始拆迁改造,大部分建筑需拆除,存货需淘汰更换。收集相关信息后确认本次事故大部分建筑均在台风前已经损坏,存货大部分也为事故前受损,但陶瓷公司对此不认可。保险公司R借助当地镇府及恩平市陶瓷行业协会进行沟通,表明下一步会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在相关部门、陶瓷协会协助下,厂方认识到骗保的危害性,自愿承担非事故部分损失。
06
屡次骗保
多行不义必自毙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19年7月,陈某、古某二人携带事故认定书、相关医疗单证到保险公司R进行调解,理赔员在收集资料过程中发现陈某、古某已被保险公司R列入多次碰瓷黑名单,二人从2016年开始碰瓷骗保,至今在保险公司R系统显示有8宗案件,合计涉案金额约7万元。获知情况后理赔员先按正常流程接收资料,在收集陈某、古某二人的历史赔案及相关诈骗证据后,保险公司R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利用陈某、古某到保险公司R调解的时机,迅速行动,现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逮捕。鉴于本案性质恶劣,已涉嫌触犯保险诈骗罪,派出所已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07
伪造事故作假骗保
证据面前原形毕露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19年8月,保险公司R接到黄某报案,称在江门开平市岗后村路段行驶时碰撞石礅,本车受损严重,损失金额约5万元。保险公司R勘查后发现案件存在以下疑点:一是驾驶员存在故意绕路的情况;二是碰撞前车辆已存在受损。对于上述疑点报案人坚持称是车辆之前发生过碰撞,因还能行驶,在使用过程中再次发生了事故。在无相关依据前提下,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收到交警部门的反馈后,保险公司R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介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开平市公安局沙塘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了保险公司R的报案材料。经调查取证派出所于9月19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逮捕,鉴于本案性质恶劣,已涉嫌触犯保险诈骗罪,派出所已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08
“偷梁换柱”混视听
“细致”面前无所遁形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21年5月,保险公司R承保某工程一切险负责人报称“受大雨影响,蓬江区某河段亲水漫步道发生坍塌,合共报损160万元。保险公司R勘查后发现存在以下疑点:一是被保险人报称资源站的基坑被浸,根据后期复勘与现场施工的工人核实,被保险人没有按照报损方式进行修复。二是被保险方实际坍塌长度并没有报损数量多。本案中被保险人前期报案,报称河堤发生坍塌800米,到后来的书面报损289.85米,最终核实河堤是当天大雨仅发生了31米的坍塌,被保险人在没有向保险公司R报案的情况下自行挖掉258.85米了,并企图通过保险获得赔偿。经保险公司R耐心做思想工作,解释骗赔的危害性,被保险人承认虚报事故损失,最终放弃本案索赔。
09
伪造虚假报警回执
修理厂团伙覆灭记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保险公司R在对车辆划痕险案件专项排查中,发现新会地区某些修理厂为了扩展业务、牟取私利,通过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的方式,购买伪造的报警回执,骗取经保险公司R理赔款43次共计约10万元。2021年5月14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涉案人员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1年,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8000元。同时退回本案保险理赔所得金额。
10
无力供贷虚拟车被盗
调查事实露实情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21年5月26日驾驶员李某向保险公司R报案称车辆粤CB** 被盗,已报派出所处理,提出索赔235200元。保险公司R接案后派查勘员前往现场查勘,发现小区监控可以明显看出车辆被拖走的经过,不符合盗窃车辆的一般手法,车辆被盗经过异常。报案人对事故经过及车辆来源去向的核实抗拒,多次以没空为由不配合,案件处理陷入困境。经保险公司R调查员多方走访调解,发现标的车是以租代购的车辆,并通过相关知情人士联系供车单位,得知因李某未能偿还供车款,车辆被拖走,案件是经济纠纷而非盗窃案,保险公司R随即向报案人做好法律责任告知,最终李某同意放弃索赔。
11
“法盲”为小利铤而走险
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21年6月,保险公司R接到金某报案,称驾驶标的车不慎碰撞绿化带,导致标的车严重损坏,损失约18万元。保险公司R勘查后发现存在以下疑点:一是驾驶员为中年妇女,其称自己当时一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联系家人和保险公司;二是驾驶员与驾驶座位不吻合。保险公司R派人赴辖区的交警中队沟通此案存在的疑点,联系事故组调取了事故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情况,离案发时间最近的监控记录显示,当时驾驶员为一名穿白色上衣男子,按照案发时间和路程计算,肇事顶包的可能性极大。在收集上述证据后,工作人员耐心说明保险诈骗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金某最终承认此次事故为肇事顶包,企图通过保险获取赔偿从而减少损失,现同意放弃索赔。
12
移花接木拟骗保
金睛火眼面前显现形
(一)报送单位 :保险公司R
(二)案例简介:2021年10月21日,车主报案称其操作标的粤JM72**于2021年10月19日在江门市新会区某果场作业过程中,操作不当砸死了果场工作人员,现场已报派出所及安监处理,预计死亡赔偿金57万余元。保险公司R立即走访现场并向车主了解事故经过,确认人员伤亡事故属实。但车主对事故发生经过含糊不清,事故发生的关键过程故意隐瞒不讲,只是坚持要求理赔。保险公司R向派出所初步了解报案情况后,通过多方走访与调查,还原了本次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经过与车主所述报案经过不吻合。死者伤亡过程与标的车辆无关,不属于保险责任。经多次与被保险人多次沟通并解释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被保险人放弃保险理赔。
【整理】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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