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检深一度丨刑事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创新项目 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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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不仅是检察事业转型现实之需,更是检察机关长远发展之要。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曾志权主任,为大家介绍关于“刑事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的创新项目,一起来了解一下。

主持人:曾主任您好!请问这个项目你们是在什么背景下构思出来的呢?

曾志权主任:主持人您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大数据是助力法律监督的“科技翅膀”。充分掌握大数据,专业、科学运用数据,等于掌握了发现问题线索的“放大镜”,会使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主持人:那目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开展存在哪些难点呢?

曾志权主任:我们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目前无法有效共享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交付执行的相关信息,无法对人民法院海量刑事交付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监督。一是目前开展监督只能通过逐个案件、逐个罪犯名单进行人工对比筛查,从中发现人民法院是否存在没有将罪犯交付和没有及时交付,工作量大,效率低,监督效果不理想。二是检察机关数据来源仍存在壁垒,未能充分及时向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等获取监督数据,造成监督不全面。三是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交付执行、看守所的罪犯交付执行无法实现大数据筛查,容易遗漏监督,未能实现系统、及时、高效、精准监督。所以我们希望建立刑事交付执行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刑事交付执行相关数据碰撞对比,发现人民法院、看守所没有及时交付执行和没有交付执行违法行为,提高刑事交付执行监督质效。

主持人:好的,曾主任。那么可以为大家介绍一下你们正在建设的刑事交付执行监督模型的主要内容吗?

曾志权主任:我们设想有一款软件,能通过批量名单比对,进行大数据智能筛查,发现人民法院没有将刑事判决(裁定)、看守所没有将罪犯交付执行或没有及时交付执行的违法问题。如批量将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已入矫对象的名单与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罪犯的名单进行批量对比,发现人民法院没有将生效判决(裁定)交付或没有及时交付的违法问题;通过人民法院判处监禁刑应交付执行名单与看守所入所罪犯名单、看守所交付监狱执行罪犯名单进行批量对比,发现看守所没有将罪犯交付或没有及时交付监狱执行的违法问题。通过批量名单的对比可以提高监督效率,实现精准监督,还可以对往年已办结案件进行监督,实现监督的全覆盖。该数据模型可以及时发现人民法院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禁刑交付执行、财产刑交付执行以及看守投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可以延伸到对强制医疗、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交付执行监督。

主持人:嗯,听了您的介绍,我感觉这个项目的建设除了我们检察机关,还需要法院、社区矫正机构等多个部门的支持,那您觉得这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遇到什么障碍呢?

曾志权主任:该模型提取的数据种类包括社区矫正机构数据、法院数据、裁判文书网数据、监狱数据、看守所数据等,数据内容包括被告人名单、罪犯名单、身份资料、判决时间、交付时间、财产刑判决情况等。该模型最大障碍是数据的获取,目前法院、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均有办案系统,办案系统可以导出我们所需数据,不会增加各单位工作量,目前只是缺少政策支持。数据格式可以通过技术解决,模型开发技术上可行,所以我觉得我们的监督模型是可行的。

主持人:在你看来,这个创新项目的实施,将达到怎样的预期效果呢?

曾志权主任:实现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监督的全覆盖,避免遗漏,实现快速筛查,提高监督效率,实现智能化监督,精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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