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南方+ 记者

4月1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民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22年4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是信函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大道下桥段283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科,邮政编码:523112。

二是电子邮箱:dgszjj-fgk@dg.gov.cn。

《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三限房?

本细则所称三限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长安、虎门、塘厦、风岗、大朗等三限房试点项目以及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建设的其他三限房项目。

三、申请购买三限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三限房的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已占用宅基地但无地上房屋或原有房屋已拆除、灭失且没有批准建设的,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

(二)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不具有东莞户籍但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三)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四、分配方式

三限房分配按照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向分配,第二阶段公开抽签分配。定向分配对象需为所属镇街(园区)就业创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销售对象基本条件;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3)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一是当前工作单位(销售对象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倍增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局认定)、市级百强创新企业、市级瞪羚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或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明确的其他重点扶持或奖励的经济贡献突出企业。二是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东莞市技术能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由市总工会认定),东莞市级或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广东省级或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

五、网上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发布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向项目所在镇街住建部门提交开通网上申购(莞e认购)的申请,镇街住建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制定配售方案,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0日。

(二)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三限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莞e认购”提交申请,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在网上确认统一格式的承诺书。

(三)公证摇号。集中申购登记截止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项目房源数的,公证摇号确定选房次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项目房源数的,分别公证摇号确定入围申请人及选房次序,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天。

(四)按序选房。开发建设单位应提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申请人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放弃选房的,由后续申请人依次递补。

(五)资格审查。选房结果公布后,已选房的申请人应在选房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向镇街住建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正式购房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官方网站公示5天。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购房人,选房结果无效,由后续申请人依次递补。

(六)申请材料。申购需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和证明文件如下:

1.东莞市三限房申购表(原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的不动产查册证明(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5.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原件);

6.申请人所获学历学位、职业技能、专业技术职称及专利、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7.其它需要的申请材料。

(七)购房确认。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购房人名单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购房人前往指定地点与开发企业(代持机构)签订房屋认购书、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及缴纳房款,逾期视为放弃。

六、怎样进行产权登记?

承购人应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购房合同中应明确产权份额、使用规定、转让限定、抵押约定、继承约定、违约责任等内容。承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

三限房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共同情况栏填写“按份共有”。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标注共有产权住房、抵押登记及居住权设立、共有人及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可以按照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除承购人购买三限房申请按揭需办理抵押登记外,在承购人取得完全产权前,承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三限房设立抵押权(含抵押权预告)及居住权。

七、怎么获得完全产权?

三限房交付一定年限后,经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承购人与代持机构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在缴清购房款及税费后,承购人持代持机构提供的书面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共有产权住房变更为市场化商品房。

以下承购人在购买政府持有份额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一)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且入户东莞满3年的,承购人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8折一次性购买政府持有份额。

(二)依据《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 号)申领并持有莞香卡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7折购买,持有玉兰卡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5折购买。

【记者】吴擒虎

编辑 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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