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一定不会再食言!这一年我真是太难了!我想跟你握个手!”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里,一起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冯某紧紧地握住对方当事人的手,诚恳地说了上述一番话。
谁曾料想,大约一小时前走进法庭的两个人还是怒目相向,争执不下?那么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画风突转呢?
装修合同引纠纷,各有说辞难调和
2019年11月,刘某与冯某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刘某为冯某的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双方在《装饰工程预算表》中对需要装修的项目进行打钩,并对单价和合同总预算价进行约定。后因冯某拖欠装修工程款,刘某将其诉至一审法院。一审审理过程中,二人对合同预算表对应的项目、刘某实际完工的工程量等产生争议。一审法院组织双方到房屋现场进行测量后,根据二人签名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判决。冯某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法官暖心调解,双方关系“破冰”
承办法官陈星星阅卷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标的不大,双方曾有良好合作,存在调解可能,因此在法庭调查前询问双方的调解意愿,却被刘某果断拒绝。随后,法官根据上诉人冯某的主张,对冯某进行提问。
“你称合同总预算价包含了贴墙砖的费用,为何该项目后面没有打勾而其他没有争议的项目都打了勾?”
“你称你持有在该项目后面打勾的合同,能否向法院提交?”
“你称签名系受胁迫,有没有证据?之后有没有报警?”
伴随着法官层层递进的发问,一直嚷嚷着遭受不公,而始终无法拿出证据的冯某渐渐心虚;而起初比较急躁的刘某则慢慢平静下来了。
看到双方对抗的情绪有所缓和,法官再次提起调解的解决方法。“所谓的调解,不是一方无休止的让步,而是在事实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冯某,如果你真的有什么困难尽管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你没有证据的辩解只会让对方觉得你在故意拖延时间、不诚信……”
在法官主持调解过程中,冯某逐渐开始信任法官并说出了自己的难处:他是三个孩子的父亲,生活压力较大。由于疫情近期工作不顺,经济相对困难,并非有意拖欠装修款。
此时,听到事情原委的刘某也对此表示理解。“现在做生意难我也理解,不要气馁。要不这样,你一次给不了这么多钱,分期总可以吧.....”在法官的协调下,刘某表示同意冯某以首期支付7千元,之后分期每月支付3千元的方式付清装修款。
“好,谢谢你再给我多一次机会,也谢谢你给我的鼓励.....”听到刘某表态之后,冯某一改刚到庭时充满抱怨与愤怒的态度,主动走到对方面前,紧紧地握住刘某双手。
之后,双方顺利达成了协议,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名确认。在准备离开时,双方有说有笑地讨论着彼此的工作生活,搭着肩走出法庭……
“要让司法既有力量又有温度。”陈星星坦言,司法温度不是空洞的纸上谈兵,它真实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中。审理案件时,要通过真诚的沟通、点滴的关爱,将温情送达到每一个当事人心中。如此,方能实现和谐司法。 【来源:佛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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