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和惠东房地产行业有关

惠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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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惠东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存量房网签及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号及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中介信用平台事项的通知》,经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必须按规定到惠东县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与登记、抵押、租赁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必须已在惠东县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从业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上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办理从业人员变更登记。

房地产中介机构在5月1日前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视情况将机构及相关人员记录入信息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全市。

二、全面放开存量房网签系统

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将于2022年3月20日全面开放存量房网签系统,在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后,将由惠东县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放网签系统密匙操作资格。惠东县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要定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申请网签操作培训。

不动产大厅网签合同打印窗口于2022年5月1日后仅受理自行交易的当事人打印网签合同,通过中介机构交易的由中介机构使用网签密钥为该笔交易网签备案及打印合同。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严禁行业之间的挂靠网签操作,如有发现将视情况限制其网签资格,同时按《惠东县房地产中介信用评价指标》评分记录信用信息平台。

三、完善信用信息平台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时要提供本机构所有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信息,由惠东县房产管理局进行实名登记、依托市协会的在线教育及信用评分平台,发放从业人员信息卡并关联个人信用二维码。

未进行备案并未取得从业信息卡的个人,不得在惠东县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及人员应向惠东县房产管理局申请换领从业人员信息卡。中介从业人员服务群众时必须佩戴从业人员信息卡,不得拒绝客户扫描信用二维码信息。

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已制定《惠东县房地产中介信用评价指标》,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向惠东县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领取《惠东县房地产中介信用评价指标》了解内容。交易当事人可在惠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信息平台网站(http://xy.hzfcxh.cn/)查询并选择有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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