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该区将面向3周岁至6周岁适龄幼儿统一开展招生工作。
《方案》坚持免试入园原则,规定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公办、民办幼儿园将以自主招生为原则,企业和集体办幼儿园除招收举办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将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2022年秋季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此外,《方案》同时发布了相关附件,明确了该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
非小区配套幼儿园摇号率90%
《方案》明确荔湾区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以自主招生为原则,其中,由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分为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配套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电脑摇号比例为90%,幼儿园自主招生比例为10%;
小区配套幼儿园,90%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但将按照以下规定依次招录:
(1)适龄幼儿父或母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同时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其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凡业主为祖辈的,除满足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该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外,该居住地还需为该幼儿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适龄幼儿父、母、祖父辈一方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
(3)适龄幼儿父母非该小区业主。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定,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此外,全区民办幼儿园也以自主招生为原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荔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同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园。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入园,优先录取条件可以参照荔湾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相关规定。
《方案》对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荔湾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读”原则,享受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对台胞子女就读辖区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读、适当照顾”的政策。同时,《方案》明确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家长需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将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方案》明令禁止幼儿园收取报名费、留位费、与学位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等。
报名:
公办幼儿园将举行2次电脑派位
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共有以下2个时间节点,第一次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派位,第二次则针对具备荔湾区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非荔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1)第一批电脑派位:
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招生对象: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属小区的业主子女适龄幼儿(符合优先录取条件)
报名时间:4月23日9:00-4月27日17:00
电脑派位时间:4月29日15:00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4月30日-5月7日
(2)第二批电脑派位:
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招生对象:荔湾区户籍及具备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非荔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5月9日9:00-5月13日17:00
电脑派位时间:5月17日15:00
资格审核及补录时间:5月18日-5月20日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5月21日-5月27日
此外,《方案》建议企业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荔湾区教育局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27日。参与报名的幼儿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供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幼儿园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报名方式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录取:
6月18日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在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荔湾区各幼儿园将完成有关信息核验,幼儿园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也应及时告知结果。《方案》明确,各幼儿园于6月18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在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幼儿入园前,其监护人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新生入园后,幼儿园将完成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幼儿学籍档案(含幼儿基本情况、幼儿监护人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等),并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附:
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022年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南方日报记者】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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