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泛征集生产、销售和提供假药、劣药、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医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下称《通告》)。根据《通告》,凡举报涉“两品一械”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低奖励人民币1000元;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据了解,为推进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严打“两品一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两品一械”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的,尤其是日常用量多、危害大的疫苗类、急救类、抗癌类、降压降糖类等药品领域;
(二)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三)生产、销售假劣医疗美容类针剂或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类制品的;
(四)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的;
(五)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或假冒伪劣化妆品的;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或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
(七)通过互联网、跨区域等方式制售假药劣药、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
(八)其他涉嫌“两品一械”领域犯罪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佛山市公安局:110,0757-83387680;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45
(二)网络举报
邮箱:fsjzwd@foshan.gov.cn
(三)来信、来访举报
佛山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八号,邮编:528000;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
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邮编:528000
五、举报奖励方式
凡举报涉“两品一械”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低奖励人民币1000元;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经审核批准予以发放。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举报人可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也可委托他人代领。欢迎广大居民、社会各界积极踊跃举报、提供“两品一械”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方日报记者】夏小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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