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残疾人小伙伴,快看这两项补贴你申请了吗?在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中,规定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需要在每年4月1日-6月20日进行申请认定,具体要求及申请方式都在下面了,快看是否符合要求吧!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申请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1、具有广东省户籍;
2、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残疾人证
4、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5、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申请对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1、具有广东省户籍;
2、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残疾人证
4、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符合要求的小伙伴,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一、线下办理
(一)办理地点
松山湖市民中心A4、A5窗口
(二)温馨提示
1、搜索“松山湖礼宾路2号”即可导航前往“松山湖市民中心”;
2、前往中心办事需提前预约,在预约时请选择“社会民生业务”→选择“团体保险业务”→选择预约时间段。
(三)咨询电话
0769-22895777
0769-22891031
二、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需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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