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不少因创业失败而深陷“债务泥潭”的深圳人,因申请破产而获得经济上的“重生”,这皆因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破冰之举:
一年来,深圳中院共审查个人破产申请1031件,审结个人破产案件19宗。
这正是深圳通过特区立法权突破改革瓶颈的缩影。
回顾深圳发展历程,拥有特区立法权是深圳改革发展的重大优势,而“先行性”和“突破性”作为深圳立法的最大特色,为深圳法治建设的先行示范立下汗马功劳。仅自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以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新制定或修改法规数十部,其中大多数为“全国首创”。
今年,深圳将持续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拟安排制定33部法规,数量为近年来最多。除了针对前海、河套和光明科学城制定或修改多项法规,无人驾驶、细胞基因、人工智能等开全国先河的新兴领域立法也有望年内出台,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2021年3月1日,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同年11月8日,深圳中院依法宣告全国首位债务人呼勇(化名)破产并进入免责考察期。而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共审查个人破产申请1031件,74宗案件进入破产申请审查程序,启动破产程序25宗,审结个人破产案件19宗。
事实上,作为全国首个探索个人破产的城市,深圳《个人破产条例》自起草、审议、出台、实施,到建立起“法院裁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破产办理体系,一直备受坊间高度关注。“深圳将为我国制定全国性个人破产立法提供基础和实践经验。”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说。
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作为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其率先提出“数据权益”概念,并对用户诟病的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问题说“不”。“这是国内立法中首次确立数据公平竞争有关制度,有意针对这些乱象作出创新性规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说。
不仅如此,深圳近年来不断发挥特区立法权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优势,先行示范,全力打通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法治路径。
比如,全国首部人工智能领域地方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在深圳先行先试;国内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环境建设整体布局,授权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等。
据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制定的超过260项法规中,超过1/3是在国家和地方立法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开全国先河、填补国家立法空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深圳市委已经定下了第一个五年的任务书和时间表。在新历史时期,新形势下的深圳,该如何进一步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中共深圳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要持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方案部署的266项具体任务,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推进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
目前,深圳人大已与全国和省人大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成立了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工作小组,共同研究特区立法变通规定的重点、边界和范围,协调解决特区立法中的相关问题。同时,全市共有基层立法联系点257个,立法这件“专业事”正变成群众的“身边事”。
根据计划,深圳未来五年内将制定和修改法规超过100部,重点围绕“双区”建设和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开展立法。仅今年就拟安排制定33部法规,数量为近年来最多。其中,继续审议法规16部、拟新提交审议法规17部。
包括制定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为两个重大平台改革创新提供专门立法保障。已进入审议程序的《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深圳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外商投资条例》等多个开全国先河或备受关注的法规则有望于年内出台。
“法治先行深圳示范”系列报道:
【策划】甘雪明 丰雷
【统筹】张玮
【文字】杨溢子 张玮
【海报】谢昊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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