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元!珠海香洲将派发消费券,预计4月15日启动

南方+ 记者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4月2日,珠海市香洲区出台发放消费券工作方案,将向市民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市场。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2年4月至9月,平均每两周开展1期消费券派发活动,视情况调整派发时间。每期活动发放消费券约500万元,预计累计派券10期,共计派发5000万元。香洲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活动预计4月15日上线,4月22日进行第一期派发。

派发方式

以预约登记摇号取得。消费者下载“最珠海APP”进行预约登记(只需预约登记一次,可多次参与摇号),由“最珠海APP”在指定的时间摇号,中奖号码以短信领取码的形式发放至中奖者手机,消费者在最珠海APP输入领取码,消费券由用户自行选择发至用户本身的支付平台账户。

消费券类型

包括20元、60元、100元、200元四种类型。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张6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500元,可使用一张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0元,可使用一张200元消费券。

使用范围

消费券面向全市居民和游客,消费者凭券直接到实体店使用,不可用于线上点外卖等线上消费活动。市民消费前可咨询商户是否参加本次活动。

消费券适用于开通第三方电子支付功能且在香洲区注册、纳统、纳税的零售(包括超市、家电商场、加油站、书店、药店等)、餐饮等行业重点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区商务局确定适用企业目录,在最珠海平台公布。活动过程中视效果可动态调整适用企业目录。

使用规则

使用期限为领券之日起14天内有效。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消费券不能转赠、转让、转售,不兑现;每期活动,每人限领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优惠金额不开发票。

退款规则

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退还主办方券池。

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都将全额退还主办方券池。

本次消费券活动由香洲区商务局牵头,将发动零售、餐饮等行业重点商户积极参与,在活动期间加强促消费力度,叠加推出各项消费优惠活动,加快消费市场整体回暖。

【记者】蒋欣陈

编辑 蔡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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