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惨重代价,切勿抱侥幸心理

湛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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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酒驾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可偏偏有人在蜀黍的眼皮底下

一言不合就酒驾上路

这不,就落网了……

这些GIF图,你知道是什么吗?

这些惨烈的交通事故背后是

酒后驾驶!

针对清明期间酒驾易发的现象

湛江交警结合辖区实际

天天查酒驾

确保清明假期

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不反弹

再次提醒:

不论什么时候,交通安全不能忘。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这些都是教训!

2022年3月25日,驾驶员罗某松驾驶粤G39XXX小型汽车在湛江市海滨大道体育北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

醉驾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3月25日,驾驶员李某生驾驶粤G7XXXX小型汽车在湛江市海滨大道体育北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

醉驾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3月25日,驾驶员冯某理驾驶粤GFZXXX小型汽车在湛江市海滨大道体育北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86mg/100ml。

醉驾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3月27日,驾驶员张某颎驾驶粤G90XXX小型汽车在湛江市海滨大道体育北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队查获,经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

醉驾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够引以为戒,

对于酒驾醉驾者,

湛江交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常态化整治,

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理?

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党员,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一般情况下,对于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应该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准则

请广大驾驶人

牢记交规 珍爱生命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莫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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