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茂名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茂名市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通告》,对全市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进行重新补充和调整,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水平。
在调整过程中,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立足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4]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单位变化情况,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合理配置、整合资源的整体思路,结合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治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等,及时组织人员对国家机关、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支队根据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增减重点单位和高危单位的数量,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茂名市政府进行备案,提请市政府对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社会予以通告。31日,茂名市政府制下发了《关于调整茂名市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通告》,决定将2022年全市重点单位总数同2021年的481家调整为498家、火灾高危单位同2021年的35家调整为37家。目前,茂名人民政府网、茂名日报和晚报等对社会重点单位调整情况进行了公告,并倡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等聚焦于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共筑消防安全。
此次重点单位调整,让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划分更加合理、科学,让消防执法监督员的责任更加清晰、明确,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为全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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