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里,我们建议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写上去。”
“是否可以打通政府部门的数据壁垒,以免企业办事重复提交材料?”
“条例明确了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的关系,将会进一步指导我们开展工作。”
……
4月1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专题座谈会,听取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对法规合理性、针对性、可执行性方面的意见。
现场,来自佛山市工商联、智能制造、门窗、金属、房地产、家具等行业商业协会的代表畅谈建议。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志表示,市工商联和各商协会对佛山的市场主体情况十分了解,开展过全面系统的研究,此次座谈会就是为了更多听取各方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该条例是全国范围内第一部就如何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进行专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近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面向公众征集对该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目前仍在意见征集期。
经前期修改,此次条例草案修改稿共6章36条,涵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法治保障等涉企服务领域。
其中,政务服务章节包含12条内容,包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佛山分平台和“智慧码头”公共服务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等。
在公共服务章节,则包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检测预警保障服务机制;市、区工商业联合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协助政府开展服务和指导工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提供行业服务等。
在法治保障章节,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延迟履行。
参会人员对条例草案的有关内容表示认可,不少代表提出面向本行业的针对性意见。
佛山市人大代表、佛山市洋通智能家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许琨聚焦普法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将涉及各个行业的法律法规单独整理出来,如针对家具行业的环保、安监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细化有针对性的执法条例,方便行业基层工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联副主席、佛山市医药科技协会执行会长、华南生命科学园总经理林永锵提出,应当统一和规范市内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对资料的受理标准,如有所缺失,应一次性告知,避免办理人来回跑动。同时,他认为,政府应当依法建立统一的市场管理容错机制,如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清单等非常有必要。
总体来看,条例草案稿呈现“小快灵”特征,聚焦企业生命全周期的痛点、难点,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各类服务。
去年,佛山市委明确提出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该条例将为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拟今年出台实施。“该条例对吸引各类资本投资佛山、扎根佛山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张朝志说。
【南方日报记者】王蓓蓓
【通讯员 佛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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