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 | 一次违章作业可能让生命划上句号

中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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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况

因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金宏路21号厂房需要拆搬,业主李某伟将厂房拆搬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何某松,何某松又将厂房拆搬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钟某林、黄某添、覃某双、覃某善等4人。

2020年4月12日8时许,钟某林、黄某添、覃某双、覃某善等4人来到平南工业区厂房,何某松带领4人到厂房看现场,4人看完现场开始施工。钟某林和黄某添(均未取得高空作业证)在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情况下,爬上房顶(距离地面约6米)作业,作业过程中钟某林踩在一块老化的塑料板上不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教训关键词

01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设置安全网

钟某林在未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且铁棚下未设置安全网的情况下踩穿老化塑料板导致高空坠落死亡。

02违法发包

李某伟将三乡镇平南工业区厂房拆搬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何某松。

03违法转包

何某松将三乡镇平南工业区厂房拆搬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钟某林。

0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冒险违规作业

钟某林不具备厂房拆搬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钟某林未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空作业证,违规作业。

事故责任追究

1、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责令三乡镇平南工业区金宏路21号厂房拆搬工程暂时停止施工。

2、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黄某添、覃某双、覃某善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于钟某林在事故中已死亡,不再对其进行处罚。

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李某伟、何某松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事故反思

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一旦丧失就无法复生。我们要尊重生命,遵章守规。遵守规章是责任,也是义务,更是保障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这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昭示。请珍爱生命,遵章守规,别让你的一次违章作业让生命划上句号。

采编: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执法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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