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两违动态清零”行动
出租屋违规占用首层楼梯间
即日起
东莞消防在全市开展范围内
开展“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和
出租屋违规占用首层楼梯间
“动态清零”行动
01
“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什么是“三小”场所
“三小”场所 指的是
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此类场所往往存在以下消防隐患:
消防设施不全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逃生疏散通道被占
火、电、气等火灾危险源控制不严格
这些场所一旦引发火情
蔓延速度快、火灾荷载大
容易造成“小火亡人”的惨剧
因此
所有“三小”场所都
不应设置住宿区域
发现违规住人问题要限时清零
“三小”场所确需住人
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三小”场所存在特殊情况确需住人的
要按照隐患治理技术要点
将住宿与经营生产区域实行严格物理分隔
并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确保一旦发生险情
群众能够紧急避险和逃生
01
设置住人的“三小”场所要区分值班室和住宿区标准要求,设置住宿区用途的必须有严格的防火分隔和独立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得用逃生窗代替。
02
分隔技术标准。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采用混凝土楼板、不小于2小时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隔墙或实体砖墙分隔并砌筑至楼板底部,确需开口连通,应采用常闭乙级防火门,不得变相使用铁皮门及不合格“防火门”,门窗洞口要落实防火封堵。
03
出口设置要求。在单层建筑中,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直通室外的疏散出口。多层建筑中,住宿区应设置独立疏散楼梯,疏散门,楼板、隔墙等应满足前款防火分隔技术要求。
04
分布要求。“三小”场所应避免采用阁楼方式设置住宿区;小作坊如设置住宿区的,在多层建筑中,住宿场所同层不应设置生产经营储存功能,住宿场所应设置在车间、仓库、办公以下的楼层,且只设置在首层或二层。
05
设施要求。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应设置联网型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灭火系统。
02
出租屋违规占用首层楼梯间
出租屋租住人员多
管理薄弱
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火灾时有发生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
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道路
若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
会导致被困人员不能安全迅速通过
从而危及性命
出租屋首层楼梯间
需满足以下要求
01
首层设置值班室技术要求。值班室原则上不应设在疏散楼梯内。对于利用首层楼梯梯段下的空间做值班室的,必须采用实体砖墙将此空间与楼梯完全分隔开,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连通,其出口必须直接通室外。
02
首层楼梯间与其它经营场所应落实严格的防火分隔要求,保障楼梯间疏散人员的绝对安全。
03
首层楼梯间严禁设置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插座,不得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
04
不得以任何形式堆放杂物占用、堵塞疏散楼梯间。
街坊邻居们要牢记
“三小”场所勿住人
出租屋首层勿放物
不然
阿消就会顺着网线去找你哦
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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