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办理执行款领款手续,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前期大亚湾、龙门法院试点取得较大成效的基础上,自今年4月1日起,惠州两级法院将全面开展跨域办理执行款领款手续工作。
【服务简介和办理地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经法院通知领款的,可就近或自愿选择在任一法院执行窗口办理领款手续。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领款人应当提交跨域领款手续材料(详见流程图),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和见证下,在收款账户确认书上进行现场签章。法院工作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信息审核后,通过线上平台将材料流转至案件执行法院办理出款。审核不通过的,法院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领款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进度查询和办理期限】领款人可向执行案件承办人查询款项支付进度,执行法院一般会在审核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执行款划拨手续。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电话:0752-2180834。
2.惠城法院执行六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12号,电话:0752-7822910。
3.惠阳法院执行局地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迎宾大道86号,电话:0752-3913395。
4.大亚湾法院执行立案窗口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中兴三路17号,电话:0752-5500203。
5.博罗法院执行立案窗口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新城二路328号,电话:0752-6208571。
6.惠东法院执行局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华侨城大道73号,电话:0752-8265504。
7.龙门法院执行立案窗口地址:惠州市龙门县体育路2号,电话:0752-7869800。
特别提醒:
▲账户信息:收款账户确认书需填写精确至支行的银行账户;涉及案款在10000元以上的,提供开户银行一类结算账户。
▲多个领款人(申请执行人):全体申请执行人需确认以所填写账户为共同的收款账户,且均需签章。
【记者】卢慧
【通讯员】陈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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