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依法严惩!

遂溪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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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是一份神圣的职业

承载着守护平安的职责和使命

多少人怀揣警察梦

并为之努力奋斗

而有些人

只因羡慕这身警服

为了满足自身的虚荣心

便购买假警服和假警察证

......

俗话说得好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结果不言而喻

案件详情

2022年3月29日17时许,徐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民警辅警在徐闻县第二小学门口疏导交通时,走来了一名陌生的“同事”协助执勤。

“乍一看没问题,但近距离再一看,就能发现他的着装存在明显的错误。”这位“警察”的“警服”上佩戴的是人民警察三级警司警衔,但“警号”却并非人民警察警号,而是辅警编号。于是,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核查该男子的“警察”身份,对方见到民警上前询问后,立即慌了神,不一会儿便向民警坦白了其假冒警察执勤的违法事实。民警当场在该男子身上搜出假警察证2张、警用手铐钥匙1把。随后,民警依法扣押了相关涉案物品,并根据案件管辖将案件移交徐闻县公安局徐城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违法人员周某京(男,18周岁,湛江徐闻人)因觉得穿警服很帅气,为满足虚荣心,便网购1套假警服和相关警用标志,以及1把警用手铐钥匙,并于3月29日当天下午身穿假警服到路面疏导交通。

经询问,违法人员周某京对其为满足穿警服的虚荣心,在网上购买假警服等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周某京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为体验当“警察”的感觉

而假冒警察的行为

轻则违法

重则犯罪

后果很严重!

很严重!!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来源:徐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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