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返、缓!广东三管齐下促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南方+ 记者

“我们主要从‘降、返、缓’三方面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在3月2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说。

为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广东省接连出台系列激励性政策措施。当日上午,省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张广立在针对《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时介绍,“降”,即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返”,就是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缓”,即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具体来看,我省将在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时间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全省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20%。

据测算,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可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约157亿元,其中失业保险137亿元、工伤保险20亿元。

“返”则主要针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对其按照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比例给予返还,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

“具体是,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予以返还。返还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大型企业按30%返还。”张广立说。

据统计,近5年,全省共返还失业保险费约226.1亿元。2022年稳岗返还预计返还资金为45亿元左右,受益企业约有140万户。

此外,政策明确,我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批准缓缴期间,职工相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据初步统计,这项政策符合条件企业约70万户,可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约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项人社部门纾困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更好发挥稳岗扩岗、支持企业效应,为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张广立说。

【记者】肖文舸

编辑 彭奕菲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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