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汕尾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以下人员须主动报备:
省内需报备地区及旅居史日期
(截至3月25日下午16时):
3月9日(含)以来途经广东茂名市;
3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广州市;
2月23日(含)以来途经广东阳江市;
2月14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中山市;
2月12日(含)以来途经广东深圳市;
2月9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
省外需报备地区及旅居史日期
(截至3月25日下午16时)
有以上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汕的市民,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请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症状要及时就医。如出现新冠相关临床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
不要自行用药,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汕尾市疾控中心再次
呼吁老年人及高风险人群进行加强免疫。
五、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实时调整,请市民朋友持续关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新冠疫苗接种门诊名单:
公众号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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