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5000万元,顺德拟重点打造两个金融服务业集聚区

南方+ 记者

鼓励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顺德将重点引入金融机构及金融高端人才。3月24日,记者从顺德区人民政府网查询到,《顺德区推动金融业集聚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顺德将重点打造以资本市场万亿市值服务制造业为发展重心的“金凤凰产融集聚区”,和以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和资管为发展重心的“佛山新城金融集聚区”。

《意见稿》显示,顺德的扶持补贴分为落户补贴、金融机构新增贡献补贴、高端金融人才收入补贴,以及对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存款结构优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法人机构或金融机构区域总部给予奖励。

其中落户补贴及新增贡献补贴最高可达5000万元。如在顺德相关金融集聚区新设立,或从区外新迁入顺德相关金融集聚区并向区金融工作部门备案的金融机构,在设立或迁入后三年内将给予落户补贴。

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2%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贴;金融机构区域总部给予一次性补贴500万元;独立法人资格的类金融机构(私募基金除外)、金融投资控股平台分阶段给予100万补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在区内银行机构托管的,最高给予奖励3000万元人民币及5000万元人民币。

高端人才也是《意见稿》重点关注对象。《意见稿》提出,在金融机构或上市公司就职的高管团队成员,工资薪金所得在顺德区纳税且上年度税前收入50万元以上,按上年度个人税前收入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收入补贴,不同公司和金融机构可有5-10个名额享受补贴。

其中,顺德区内上市公司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50亿、100亿的高级管理者,每家上市公司次年分别给予2个、5个、10个名额享受补贴。

为保证资金落到实处,《意见稿》规定,享受扶持的机构或公司,须签订协议保证在享受扶持资金后5年内不得注销、不得将注册地址变更迁出顺德区,不得减资,否则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享受扶持的私募基金及管理机构,在基金存续期内不得将注册地址变更迁出顺德区,否则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意见稿》征求意见期自2022年3月24日至4月7日,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邮箱:kjjjinrongfz@shunde.gov.cn。

【南方日报记者】蓝志凌

编辑 朱苏娇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