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车辆已被扣押,请法院工作人员尽快过来接收车辆!”日前,茂南法院执行人员接到交警部门的电话通知。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该院通过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联动执行,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汽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据悉,该案被执行人黄某于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多次向某银行贷款。自2019年8月起,黄某未按约定还款。银行多次向黄某催收未果,遂将黄某诉至茂南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发现该案案情清楚,便致电黄某建议其主动还款,以免对其征信继续产生不良影响。但黄某置若罔闻,也拒绝出庭应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黄某向该银行偿还尚欠的借款本息。
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拒不履行,该银行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对黄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除了一辆汽车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黄某驾驶该车行踪不定,千方百计躲避执行人员,其既未按要求将车辆交给法院处置,执行人员也无法实际扣押到该车。
由于该车是案件得以执行的关键财产,执行人员随即向交警部门送达法律文书,通知交警协助布控查扣该车。警方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发现了黄某车辆的位置,随即扣押该车并移交给法院。
黄某得知其车辆已被扣押,便迅速赶至法院要求配合处理。看到此前在该案诉讼、执行阶段均拒绝露面的黄某,执行人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黄某向执行人员承认错误,当即将其所欠银行的本息履行完毕。鉴于黄某认错态度较好并主动付清了欠款,执行人员其后解除了对车辆的扣押措施,将车辆返回给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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