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南方+房产频道记者获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成环罚字〔2022〕CH008号,处罚金额4.25万元。
据了解,处罚的事由是该公司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而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为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华支队。
根据企查查资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29日,法人李永明,注册资本149.5亿元,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5244起,有被执行人记录1条,有终本案件记录4条,未履行总金额180.50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4499条,案件总金额为326074.81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3.83%,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记者】冯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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