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租来电动车后,竟然转手卖了?

湛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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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拥有

明明是两个不同概念

但有那么一些人故意“混淆”

意图将别人的东西当做自己的

租来的车辆转手就卖出去

这波操作非常迷……

自以为天衣无缝

最终还是要付出代价

近日,湛江经开区公安分局硇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2名游客租借了她的电动车,可是到期归还时,发现对方不仅删除了她的微信好友,还将她的车开走了。民警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2名犯罪嫌疑人,并将他们抓获,追回电动车一辆。

窦女士说,3月11日,2名自称是游客的男子来到硇洲镇,在镇上向她租借一台电动车。经过两人花言巧语,窦女士只收取了他们100元押金,将电动车租给了2人。双方添加了微信,约定租借2天,租金70元。当天,他们就将租金交齐。到了约定还车的时间,迟迟不见2人来还车,窦女士微信联系对方,发现对方已将其拉黑,她这才意识到被骗,赶紧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通过报警人描述,民警立即立案侦查。经过多方走访和调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庞某、黄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联系到2人的家人,并督促他们到公安机关配合查清事实。自知事情败露,2人便到硇洲所投案自首。据犯罪嫌疑人交代,11日上午,他们两人到硇洲岛旅游,看到镇上有出租电动车的就想租车在岛上代步。随后,2人将电动车开到市区,以1300元的价格将车变卖。

民警根据2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买家,并将电动车追回。目前2人已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湛江经开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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