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市民朋友: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3月14日经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评定为三级精神病医院。根据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将从2022年3月23日零时起正式按三级精神病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
特此公告。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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