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倒闭,不退费怎么办?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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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健身房退还未消费课费

程女士表示一直未收到该健身房的任何退款,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健身房退还未消费课时费用2951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聘请私人教练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该健身房未按约提供服务,应退还剩余未消费的13节课程对应的费用,程女士提供的证据已基本形成证据链,并对程女士主张的应退款事实和数额予以确认。该健身房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程女士退还上述款项,故判决该健身房向程女士退还服务费2951元。

法官说法

购买服务时

应清楚规则、保存消费资料

承办法官常甲甲提醒,如今,商家经常采取充值会员、一次性购买多次项目、套餐等形式提供服务。消费者在选择购买这些服务时,应了解服务条款、消费规则及有效期等内容,按约定及时消费使用,并保存好与商家签订的合同、收据及消费记录等资料,避免在较长时间的消费过程中因相关证据缺失而难以维权。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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