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静子
近日,媒体曝光陕西宝鸡市千余份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涉嫌造假,数十栋住宅楼及十多所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潜藏安全隐患。陕西省政府高度重视,宝鸡市委、市政府也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据张女士不完全统计,已发现的假报告多达一千多份,部分假报告已被查实。
工程质量检测是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步骤,容不得半点麻痹懈怠,更绝对不允许掺假造假。千余份检测报告数量之巨、涉及建筑物种类之繁、持续时间之久,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生命重于泰山”,当务之急是查漏补缺,尽快对所涉及的问题建筑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盲点。
有必要追问,千余份山寨版检测报告何以顺利产生、何以大行其道?是造假技术太高超,还是部门监管缺力度,抑或其他方面的原因?从报道看,涉案人员的伎俩无非是伪造印章、模仿签字两种,似乎并非“高难度动作”,公安机关的专业鉴定足以分辨真假。既然如此,涉嫌伪造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何以禁不绝?问题的根源出自哪?
其一,违法成本偏低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宝鸡市多名造假者仅依法被判处缓刑或者罚款,甚至更多情况下仅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警告,不成比例的收益与处罚从某种程度上助推一些人铤而走险。其二,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监管压力。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带来旺盛工程检测需求,有关部门囿于人力、技术等因素限制难免会存监管盲区。此外,行业准入门槛过低、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体系等,均助长了工程检测报告的造假势头。
再多的原因也不能成为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的借口。完善顶层设计、加快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变得必要且迫切。针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监管,目前我国主要以国务院在2000年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为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可见一斑。紧盯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老法规”需要适时换新颜。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2017年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震动全国,如今被曝光的千余份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造假伎俩,与当年涉案的电缆公司如出一辙。深刻的社会教训本不该被过快遗忘,沉痛的反思也不该被过早消解,“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永远是“天大的事”。
有关部门是时候拿出更大的勇气、更有力的举措打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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