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总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曝光,但消费者的权利永远不止3.15这一天,如果遇到消费问题,就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加装电梯引纠纷,消委调解帮解决
案例介绍
2021年11月,肇庆高新区消委会接到业主代表陈女士投诉,反映于2018年8月向肇庆某电梯公司支付2万元报建费为位于佛山市某旧楼加装电梯,双方协议签订后安装工程迟迟未落实,部分业主对该公司失去信心,希望和平解约,退回2万元报建费,不索求赔偿,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请肇庆高新区消委会协助调解。
接诉后,肇庆高新区消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该电梯公司。经调查,电梯公司基于安全问题在安装程序中将电梯单门设计成双门,需要重新开展审批流程,故拖延了安装日期,引起业主不满,电梯公司认为协议规定中途解约不退报建费。肇庆高新区消委会详细了解有关纠纷事实,通过多次协商沟通,该公司表示愿意协商解决,肇庆高新区消委会协助制定两个解决方案:(一)重新议定安装电梯协议书;(二)退回2万元报建费。投诉人选择方案(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点评
本案例诉求人提供安装电梯地址为佛山市某教师村,提醒电梯公司树立做好尊师重教及回报社会改善群众生活起居出行便利的理念,妥善处理该纠纷,向社会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为将来拓展更大市场,充分考虑双方权益下作出和解协议。那么,关于消费者权益日,你又了解多少呢?
设立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定于每年的3月15日。目的在于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消费者的声音,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国际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并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进行。
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重要的意义,是向社会传达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督市场秩序、推动法律法规完善等理念。从消费者的立场来说,通过这一节日,既有利于规范企业发展,也可以传达消费者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获得更好产品或服务的愿望。因此,消费者权益日几乎囊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过去一年,肇庆高新区消委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化解消费纠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组数据告诉你答案!
“数”说2021年
肇庆高新区消委会及市场监管局已累计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共计1687宗,已办结1654宗,办结率98.04%,其中投诉工单1202宗,举报工单344宗,求助工单135宗,咨询工单5宗,表扬工单1宗。按照2021年全年数据,对比2020年度全年接收投诉举报数量,增长82.89%(图一)。
▲图一
今年接收到的投诉举报数量增长迅速,上半年接收的举报及投诉数量已经较去年全年的数量翻了一番,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增长较大的原因:
1、市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近年来,通过普法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推进,市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问题,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肇庆高新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越来越重视消费的质量以及在消费过程中的消费体验,造成投诉举报的增多,同时非理性的投诉举报也开始增加。
3、投诉举报渠道的多样化、便利化
近两年来,市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呈多样化、便利化发展,通过12315以及12345投诉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络问政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简洁便利的反应诉求,且群众对于投诉举报渠道的知晓率不断提高。
4、特殊事件导致投诉举报数量剧增
今年以来,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完善以及经济回暖,群众的消费需求也水涨船高,导致投诉举报数量大幅上涨,与2019年全年数据相比,也有小幅上涨。
2020年至2021年,肇庆高新区消委会以区内大型购物中心、购物广场、大型商超等商圈发动“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及“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创建活动。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16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2家,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老年人要小心这些消费陷阱!
近年来,不少不法商家针对老年人防范意识弱、维权能力低的特点,为老年人设下消费陷阱,致使他们造成巨大损失。为此,肇庆高新区消委会梳理了一系列消费陷阱,提醒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
陷阱一:野医游商瞎忽悠
生活中,老年人经常会在街头巷尾碰到一些打着“祖传秘方”“包治百病”旗号的“游医”,声称某种方法别人都没有,只有自己有。然后发放一些印刷精美的免费小册子,重点介绍自己的“祖传秘方”。结果,一些老年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从而上当受骗。
提醒!
这些骗子秉着治不好病人也吃不坏人的原则去配制所谓的祖传秘方,实际上往往是用一些无毒无害植物剁碎或是磨粉,或者是用番薯、土豆、淮山、豆子等食物切片晒干染色磨粉之类的方法经过处理后,把上述物质再掺些辣椒粉、花椒粉、薄荷粉等辛辣刺激的物质,让人吃起来味道特殊,味蕾和神经受刺激,掩盖部分病症。这样的骗子经常是游方行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其所谓的祖传秘方肯定是无任何治疗作用的。
陷阱二:广告明星充专家
一些不法商家以“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广告明星”,比如被媒体曝光的“广告神医”“广告演员”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提醒!
对“老年人讲座”留个心眼儿,多对照生活常识想想,实在是无法判断,也要采取“拖”的方式,弄清楚产品的真实面目再出手也不迟。
陷阱三:养生讲座当铺垫
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
提醒!
不可过分贪图小利,天上不会掉馅饼。
陷阱四:夸大功效要天价
不法商家一般选择在菜市场、集贸市场附近晨练的老年人,他们谎称受医院委托,正在开展一项对老年疾病普查的“心脑康复工程”,该活动由“中国老年XX病预防中心”和“中国第XX军医大学”联合主办等。组织者请老年人填写“健康状况普查表”,与他们攀谈,逐步了解老人的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圈定“潜在客户”,最后,他们向家庭经济情况较好的老年人发放免费体验卡,根据此前的健康调查,有针对性地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花高价购买。
提醒!
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使用“彻底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等承诺,欺骗、诱导老年消费者。
陷阱五:免费体验藏猫腻
一些不良商家经常打着所谓的“专家”名号进行所谓的“义诊”活动,先是免费讲课,再进行免费量血压、血脂等常规检查,假称老年人患有某种“严重疾病”,最后适时地推销保健品。建议老年人先购买一个疗程,并告诉老年人食用一个疗程后,其还会再来免费问诊。二次问诊,结果是病情好转,建议老年人接着购买该保健品,如此周而复始。
提醒!
要认清“专家”的资质,去正规医院看病就医。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实际上就是企业的销售人员,只是穿了个白大褂而已,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价保健品。千万不要被这种所谓的“免费体验”所诱惑,要知道“免费午餐”背后肯定暗藏猫腻。
陷阱六:亲情拉拢为牟利
针对部分老年人远离子女、生活孤单寂寞的特点,有些不良无信的营销公司则雇佣人员,采用嘘寒问暖,上门陪伴、聊天、做家务等方式,通过所谓亲情服务与老年人建立起信任关系,随后高价推销保健品,使老年人“无法拒绝”“心甘情愿”地自掏腰包买其功效夸大的保健食品。
提醒!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在保健品消费中,要保持一份理智,切忌为了感谢别人所谓的关怀而买了自己不需要或是没有效果的产品,造成财产损失和身体的损害。
陷阱七:试吃试用套住你
骗局中,最普遍被不法商人使用的“试吃试用”也是屡屡得逞。针对老年人比较节俭的特点,一些商家会采用试吃试用的方法,告诉老年人可以先试吃几天。在试吃的过程中,会有专人跟踪问访试吃情况,在问访中,不停地向老年人灌输该产品如何好,然后向老年人诉苦自己工作如何不容易,完不成业绩公司会如何处理等,面对态度诚恳的小伙子、小姑娘,几次下来,很多好心老年人就觉得“孩子在外打拼不容易”,而且也试吃过了,没有什么不适感觉,掏钱购买水到渠成。
提醒!
对于一些突如其来的保健品推销员,老年人不要碍于面子不好回绝。实在回绝不了,就用一些诸如“过两天再说”之类的语言先应付过去,然后离开“是非之地”。
消费是每个人的权利,遇到消费陷阱,就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投诉举报请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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